InformationCentre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5-2026赛季全国短道速滑和速度滑冰项目赛事筹备工作,完善竞赛体系建设,提升办赛质量,以“开放”“共享”理念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参与赛事组织工作,现公开征集2025-2026赛季全国短道速滑和速度滑冰项目赛事承办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简介
(一)赛事名称和时间
|
项目 |
赛事名称 |
比赛计划日期 (不含官方训练日) |
|
短道速滑 |
2025-2026赛季中国杯短道速滑精英联赛第一站 |
待定 |
|
短道速滑 |
2025-2026赛季中国杯短道速滑精英联赛第二站 |
待定 |
|
短道速滑 |
2025-2026赛季中国杯短道速滑精英联赛第三站 |
2025年11月20日-23日 |
|
短道速滑 |
2025-2026赛季中国杯短道速滑精英联赛总决赛 |
2025年11月27日-30日 |
|
短道速滑 |
2025-2026赛季全国滑冰U系列中学校际联赛(短道速滑)第一站 |
2025年10月 |
|
短道速滑 |
2025-2026赛季全国滑冰U系列中学校际联赛(短道速滑)第二站 |
2025年10月 |
|
短道速滑 |
2025-2026赛季全国滑冰U系列中学校际联赛(短道速滑)第三站 |
2025年12月18日-21日 |
|
短道速滑 |
2025-2026赛季全国滑冰U系列中学校际联赛(短道速滑)总决赛 |
2026年2月5日-8日 |
|
短道速滑 |
2025-2026赛季全国短道速滑锦标赛 |
2026年1月2日-4日 |
|
短道速滑 |
2025-2026赛季全国短道速滑青少年锦标赛 |
2026年1月8日-11日 |
|
短道速滑 |
2025-2026赛季全国短道速滑冠军赛 |
2026年3月20日-22日 |
|
速度滑冰 |
2025-2026赛季中国杯速度滑冰精英联赛第一站 |
2025年9月18日-21日 |
|
速度滑冰 |
2025-2026赛季中国杯速度滑冰精英联赛第二站 |
2025年9月25日-28日 |
|
速度滑冰 |
2025-2026赛季中国杯速度滑冰精英联赛第三站 |
2025年10月30日-11月2日 |
|
速度滑冰 |
2025-2026赛季中国杯速度滑冰精英联赛第四站(总决赛) |
2025年11月6日-9日 |
|
速度滑冰 |
2025-2026赛季全国速度滑冰青年锦标赛 |
2026年1月15日-18日 |
|
速度滑冰 |
2025-2026赛季全国速度滑冰锦标赛 |
2026年1月29日-2月1日 |
|
速度滑冰 |
2025-2026赛季全国滑冰U系列中学校际联赛(速度滑冰)第一站 |
2025年11月14日-16日 |
|
速度滑冰 |
2025-2026赛季全国滑冰U系列中学校际联赛(速度滑冰)第二站 |
2025年12月5日-7日 |
|
速度滑冰 |
2025-2026赛季全国滑冰U系列中学校际联赛(速度滑冰)第三站 |
2026年1月23日-25日 |
|
速度滑冰 |
2025-2026赛季全国滑冰U系列中学校际联赛(速度滑冰)第四站 |
2026年2月27日-3月1日 |
|
速度滑冰 |
2025-2026赛季全国速度滑冰冠军赛 |
2026年3月19日-22日 |
|
速度滑冰 |
速度滑冰室外马拉松赛 |
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 |
(二)市场开发
赛事商业权益归属中国滑冰协会,经双方协商,可由中国滑冰协会授权开发、使用。
(三)经费情况
根据《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全国青少年锦标赛、U系列比赛等赛事提供部分经费支持,其余费用由承办单位负担。
二、申办流程及时间
(一)请有意承办赛事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申办材料提交至event@chinacsa.net.cn,申办赛事的类别和场次不设限制。邮件和文件名称请标注“赛事名称申办”。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二)有意承办赛事的单位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三)中国滑冰协会将根据申办单位的介绍材料,结合申请单位资质、场地设施器材、办赛经验、食宿条件、交通条件、当地体育主管部门意见、申办文件、队伍管理和反兴奋剂工作、经费预算情况、安全保障、赛事宣传、短道速滑与速度滑冰协同发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遴选出各项赛事的承办单位,并按程序在协会官网进行公布。
(四)申办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三、申办材料
(一)请有意承办赛事的单位填写办赛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
(二)提交意向承办单位的申办函,以及由意向承办地所属市级(含)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同意申办的函。
(三)介绍意向承办单位运营团队基本情况及过往承办、协办或运营相关滑冰赛事的情况。
(四)介绍意向承办单位硬件条件,主要包括场地设施、食宿接待、反兴奋剂、交通、后勤保障及安保等。
(五)提交《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中需包含舆情处理方案。
(六)提供意向承办赛事资金保障情况说明及预算方案。
(七)其它体现自身承办赛事、活动实力和优势的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经公示无异议后,承办单位须与中国滑冰协会签署办赛协议,并严格遵守国内反兴奋剂法规以及赛事食源性兴奋剂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赛事食品安全及其他反兴奋剂有关工作;并须提交组委会工作方案、反兴奋剂工作方案、市场开发方案、工作进度安排表、预算表等材料作为协议附件。
(二)如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赛事取消,则该项赛事征集相关工作自动终止。
(三)如申办单位在征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等不良行为或在承办赛事中违法违规违约等,给主办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应赔偿主办方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10-88318803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