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 赛季全国速度滑冰冠军赛竞赛规程
2025年3月20日-23日 新疆乌鲁木齐
女子: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
集体出发、团体追逐、短距离团体追逐
男子:500米、10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
集体出发、 团体追逐、短距离团体追逐
(一)参赛单位
经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及中国滑冰协会批准的滑冰项目主管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俱乐部。
(二)运动员参赛资格
1.2024-2025赛季中国杯速度滑冰精英联赛四站男、女 500米、1000米、1500米的 A、B组最好成绩前40名,获得相应单项参赛资格。
2.2024-2025赛季中国杯速度滑冰精英联赛四站女子3000/5000米A、B组最好成绩前26名,获得女子3000/5000米参赛资格。
3.2024-2025赛季中国杯速度滑冰精英联赛四站男子 5000/10000米A、B组最好成绩前26名,获得男子5000/10000米参赛资格。
4.2024-2025赛季中国杯速度滑冰精英联赛四站男子、女子集体出发个人积分排名前30名,获得集体出发参赛资格。
5.获得 2024-2025赛季全国速度滑冰冠军赛单项资格的 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团体追逐、短距离团体追逐项目。不得跨单位组队参赛。
6.随国家集训队在2024-2025赛季国际比赛中参赛的运 动员直接获得参赛资格。
7.参赛资格名单公布后,各参赛队组织好报名。如公布名单中有不参赛者,可依次递补。报名结束,如有放弃参赛资格,将不再递补。
8.须符合《全国冬季项目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并在中国滑冰协会完成注册。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3月14日15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各参赛单位在中国滑冰协会https://www.chinacsa.net.cn进行网上报名。各参赛单位如出现错报、漏报,一律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四)报到
1.技术代表、裁判长、编排记录长、裁判员等技术官员 于赛前3天报到,运动队于赛前2天报到。
2.各参赛队和运动员须自行承担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技术官员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一)检录时查验运动员二代身份证。
(二)竞赛日程
第一天:女子 3000 米、男子 5000 米、女子短距离团体追逐、男子短距离团体追逐;
第二天:女子500米、男子500米、女子团体追逐、男子团体追逐;
第三天:女子1000米、男子1000米、女子集体出发、男子集体出发;
第四天:女子1500米、男子1500米、女子5000米、 男子 10000 米
(三)各项目按照本赛季联赛最好成绩、代表国家参加 国际滑联赛事的运动员在国外正式比赛取得的成绩,一并进 行分段抽签编组。
资格成绩如采用高原成绩,须加上高原成绩与平原成绩 的差后,再与平原成绩一起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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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米 |
1000 米 |
1500 米 |
3000 米 |
5000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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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 |
+0.5 秒 |
+1 秒 |
+1.5 秒 |
+3 秒 |
+10 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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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 |
+0.5 秒 |
+1 秒 |
+1.5 秒 |
------ |
+5 秒 |
(四) 比赛可采用双发形式进行,由中国滑冰协会在比 赛前确定。
(五) 比赛执行最新版《国际滑联速度滑冰专业规则和 技术规则》。
(一)各参赛队必须统一比赛服装,本赛季国家集训队运动员可穿着国家队比赛服。
(二)集体出发、团体追逐、短距离团体追逐比赛装备 要求:
1.比赛用头盔;
2.比赛用防切割比赛服;
3.护腿(塑料或防切割材料);
4.手套(防切割或皮质);
5.护颈(防切割并超过喉部);
6.护踝(防切割);
7.冰刀的前缘和后缘必须磨圆,其圆弧半径为 1cm(5 角硬币的半径);
8.防护眼镜(建议使用)
赛前将有裁判员检查防护装备,没有达到防护装备要求 的运动员将不允许比赛。
(一)各项目比赛奖励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奖牌、1-8 名颁发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参赛运动员、参赛单位、 裁判员分别按照10%的比例评选。
(三)运动员须遵守《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反兴奋剂规则》。如违反相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运动员、教练员和代表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次比赛各单项成绩将作为2025-2026赛季国家速度滑冰集训队入队选拔重要依据。2025-2026赛季国家速度滑冰集训队选拔将综合考虑2024-2025赛季各单项最好成绩、世界杯参赛资格、团体项目组队等因素,原则上2025-2026赛季国际比赛参赛运动员将从2025-2026赛季国家速度滑冰集训队运动员中选拔产生,具体选拔办法另行公布。
(一)技术代表、裁判长(正、副)、发令员、记录长、电动计时长、人工计时长等由中国滑冰协会选派,其它岗位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总数不超过42人。
(二)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一)严格遵守《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反兴奋剂规则》等反兴奋剂法规,严格审核参赛人员反兴奋剂背景,开展反兴奋剂教育准入。
(二)参赛运动员须在赛事组委会指定地点集中用餐,严禁在赛事期间外出就餐、点外卖、使用非赛事组委会提供的任何食品、饮品。参赛单位指定专人做好运动员食品安全管理。
(三)请参赛运动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查。
(四)其他反兴奋剂工作要求详见比赛通知。
九、仲裁和申诉
如果参赛单位对运动员的资格有异议,须不晚于赛前7天提出。如果参赛单位对运动员的成绩等方面有异议,须在该项目比赛结束后30分钟之内提出。申诉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并提供相关证据。
十、保险和医疗
所有参赛单位相关人员必须自行或由其参赛单位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相关保险,方可参加赛前训练和比赛,保险期应覆盖整个赛事期间(从报到之日起至规定离开之日止)。如出现伤病,医疗费用由参赛单位或个人负担。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