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赛季全国速度滑冰冠军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 间:2024年3月21日—24日
地 点:北京、国家速滑馆
二、竞赛项目
女 子: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
集体出发、团体追逐、短距离团体追逐;
男 子:500米、10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
集体出发、团体追逐、短距离团体追逐。
三、参赛办法
(一)参赛单位
经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及中国滑冰协会批准的参赛单位、个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二)运动员参赛资格
1.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公开组、青年组(合并排序)男、女500米、1000米、1500米,最好成绩排名前40名的运动员获得相应单项参赛资格。
2.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公开组、青年组(合并排序)女子3000米,最好成绩排名前30名和20名的运动员分别获得女子3000米和5000米的参赛资格。
3.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公开组、青年组(合并排序)男子5000米,最好成绩排名前40名和前20名的运动员分别获得男子5000米和10000米参赛资格。
4.各参赛队可在获得2023-2024赛季全国速度滑冰冠军赛个人单项资格的运动员中选派男女各两名运动员参加集体出发比赛。
5.获得2023-2024赛季全国速度滑冰冠军赛个人单项资格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团体追逐、短距离团体追逐项目。十四冬比赛已结束,运动员应代表原单位并由同单位的三名运动员组队参赛。
6.参赛名单公布后,各参赛队组织好报名,如公布名单中有不参赛者,可按资格成绩依次递补。报名结束,如有放弃参赛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5日-3月15日15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各参赛单位在中国滑冰协会https://www.chinacsa.net.cn进行网上报名。各参赛单位如出现错报、漏报,一律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四)报到
1.技术代表、裁判长、编排记录长、裁判员等技术官员于赛前3天报到,运动队于赛前2天报到。
2.各参赛队和运动员须自行承担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技术官员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四、竞赛办法
(一)检录时查验运动员二代身份证。
(二)竞赛日程
第一天:女子3000米、男子5000米、女子短距离团体追逐、男子短距离团体追逐;
第二天:女子500米、男子500米、女子团体追逐、男子团体追逐;
第三天:女子1000米、男子1000米、女子集体出发、男子集体出发;
第四天:女子1500米、男子1500米、女子5000米、男子10000米
(三)各项目按照本赛季联赛最好成绩、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滑联赛事的运动员在国外正式比赛取得的成绩,一并进行分段抽签编组。
资格成绩如采用高原成绩,须加上高原成绩与平原成绩的差后,再与平原成绩一起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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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米 |
1000米 |
1500米 |
3000米 |
5000米 |
女子 |
+0.5秒 |
+1秒 |
+1.5秒 |
+3秒 |
+10秒 |
男子 |
+0.5秒 |
+1秒 |
+1.5秒 |
------ |
+5秒 |
(四)比赛可采用双发形式进行,由中国滑冰协会在比赛前确定。
(五)比赛执行《2022国际滑联速度滑冰专业规则和技术规则》。
五、比赛装备要求
(一)各参赛队必须统一比赛服装,本赛季国家队运动员可穿着国家队比赛服。
(二)集体出发、团体追逐、短距离团体追逐比赛装备要求:
1.比赛用头盔;
2.比赛用防切割比赛服;
3.护腿(塑料或防切割材料);
4.手套(防切割或皮质);
5.护颈(防切割并超过喉部);
6.护踝(防切割);
7.冰刀的前缘和后缘必须磨圆,其圆弧半径为1cm(5角硬币的半径);
8.防护眼镜(建议使用)
赛前将有裁判员检查防护装备,没有达到防护装备要求的运动员将不允许比赛。
六、录取名次与奖惩
(一)各单项比赛奖励前8名(前三名颁发奖牌、1-8名颁发证书);团体项目奖励前6名。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参赛运动员、参赛单位、裁判员分别按照10%的比例评选。
(三)运动员应当遵守《运动员赛场行为规范》及相关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根据情况依照赛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技术代表、裁判长(正、副)、发令员、记录长、电动计时长、人工计时长等由中国滑冰协会选派,其它岗位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裁判员总人数不得超过45人。
(二)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八、反兴奋剂要求
1.参赛运动员及辅助人员通过中国反兴奋剂教育平台,完成教育准入学习、考试并获得准入合格证书。
2.处于禁赛期、列入注册检查库期间申请退役的运动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其他禁止参赛的,参照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
4.比赛期间,将进行兴奋剂检测。请各参赛队注意饮食安全,如出现兴奋剂问题,责任自负。
九、纠纷解决和申诉
如果参赛单位对运动员的资格有异议,须不晚于赛前15天提出。如果参赛单位对运动员的成绩等方面有异议,须在该项目比赛结束后30分钟之内提出。申诉均以书面形式提交纠纷解决委员会,并提供相关证据。
十、保险和医疗
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方可参赛。如出现伤病,医疗费用由参赛单位或个人负担。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秩序册
附件4:成绩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