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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赛季中国杯短道速滑精英联赛

发布时间:2026-08-27 16:46阅读次数:
2026-2027赛季中国杯短道速滑精英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
第一站 2026年9月10日至13日    
第二站 2026年10月15日至18日   
第三站 2026年12月17日至20日   
第四站 2027年1月14日至17日   
二、比赛项目
(一)甲组
男子:500米、1000米、1500米、5000米接力
女子: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接力
团体:2000米混合团体接力
(二)乙组
男子:500米、1000米、1500米
女子:500米、1000米、1500米
三、参赛单位
在中国滑冰协会注册的参赛单位。
四、参赛资格
(一)符合《全国冬季项目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在中国滑冰协会官网完成注册。
(二)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三)运动员年龄要求:
2009年6月30日(含)前出生;运动员年龄确认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
在2026-2027赛季全国短道速滑青少年联赛(第一、二站)甲组各单项(不含接力)获得第1名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本赛季后续站次的精英联赛。
(四)赛前通过中国反兴奋剂教育平台“反兴奋剂教育准入通用入口”完成教育准入学习。考试合格,完成线上宣誓承诺环节,并获得证书的运动员、教练员、辅助人员方可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赛前1天为官方训练时间。
(二)执行2026版《国际滑联短道速滑运动规则》,竞赛日程参照世界巡回赛日程形式编排,甲组设复活赛。
(三)精英联赛每站均设置四圈及九圈追逐比赛,运动员需任选其一参赛。各站比赛按不同追逐距离计时成绩排序,原则上分别取男女各前18名进入甲组(甲组男女各36人),19-48名进入乙组(乙组男女各60人),如乙组报名人数不足录取人数则按实际报名人数减1录取。编排记录长将于赛前二日9:00-12:00在竞赛群内预公示追逐报项目名单;并在当日18点前允许提交一次更改申请,即为最终追逐项目。
(四)追逐比赛竞赛办法:
1.追逐比赛每组2人,对面出发。
2.第一站追逐依据2025-2026赛季全国短道速滑精英联赛500米最优成绩编组,无成绩者抽签分组在后。后续各站追逐,均按前一站追逐比赛最优时间排名编组,无成绩随机分组在后。
3.尾随滑行不得超过一圈,被超越时运动员必须让道,否则取消该运动员比赛成绩。
4.追逐受到严重干扰时,裁判长有权决定重滑。
5.采用电动计时系统。
(五)各参赛单位每站比赛限报1支队伍参加各接力项目比赛,不得跨单位组队。
(六)男子5000米接力和女子3000米接力项目,分别限报5名运动员;2000米混合团体接力项目,限报4名男运动员和4名女运动员参加比赛。如甲组单项参赛资格运动员人数不足,无法组成接力队伍的,可由本单位其他参赛队员补足。联赛四站比赛各参赛单位男子5000米接力和女子3000米接力报名总人数均不允许超过8人;男女混合团体2000米接力参赛男女总人数不允许超过各4人。
(七)本赛季国际比赛中出场比赛(含参加接力比赛)的运动员,可直接参加甲组各单项和接力比赛。
(八)2026-2027赛季精英联赛第一站各项比赛,按照2025-2026赛季精英联赛各单项总积分排名编组。此后各站,依据本赛季联赛各单项累计积分排名编组。本赛季参加国际比赛的运动员优先编组(编排顺序为:世界排名、青年世界杯单项最优名次)。
(九)各站比赛各组别1000米、1500米及女子3000米接力、男子5000米接力比赛均设定最低时间标准(男子1500米:2分23秒;女子1500米:2分31秒;男子1000米:1分29秒;女子1000米:1分35秒;女子3000米接力4分22秒;男子5000米接力7分12秒)。如上述项目某组第一名运动员,未达到最低时间标准,则取消该组运动员晋级下一轮参赛资格。
(十)本赛季中国杯精英联赛共设四站比赛,比赛全部结束后,取最优三站单项积分之和进行单项积分排名,即为:本赛季单项总积分排名。各接力项目取最优三站积分之和进行接力项目总积分排名。
(十一)2026-2027赛季精英联赛,前2站比赛各单项积分之和排名前50名的男女运动员,可分别获得全国锦标赛对应单项比赛的参赛资格;精英联赛最优3站全能积分之和排名前50名的男女运动员,可分别获得全国冠军赛各单项参赛资格。以上均不含随短道速滑国家集训队承担出国参赛任务的运动员。
(十二)运动员比赛服装和安全防护装备,依据规则规定及相关通知执行。
(十三)运动员在比赛中,因违反规则规定被判罚黄牌或红牌,按国际滑联短道速滑技术规则规定的相应条款处理。
(十四)对违反体育道德、赛风赛纪和兴奋剂等规定,依据《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反兴奋剂规则》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单项前8名颁发证书,前3名颁发奖牌。
(二)接力项目前8名颁发证书,前3名颁发奖牌。
(三)比赛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队(含)参赛,按比赛人/队数减一录取。

(四)积分体系:按先甲组单项排名,后乙组单项排名的形式赋单项积分,分值见下表:


(五)接力项目积分按上表执行。
七、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须按照比赛通知要求,最迟于赛前一周,通过中国滑冰协会官网(www.chinacsa.net.cn)报名,并在赛前3天18:00之前在网上进行参赛确认(确认参赛时,一并确认追逐项目)。未按时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本站比赛。
(二)各参赛单位和比赛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录像回放副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发令员等主要裁判最晚于赛前2天报到,其他裁判最晚于赛前1天报到。
(三)各参赛单位和运动员自行承担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技术官员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八、技术官员
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录像回放副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发令员,须具备国家级(含)以上裁判资质;技术岗位裁判需具备国家一级裁判资质,以上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岗位裁判须具备一级(含)以上裁判资质,由承办单位推荐,并经主办单位确认。裁判员总数一般不超过35人。
九、申诉
(一)可申诉内容
1.如果参赛单位对运动员的资格有异议,须于领队会之前提出。
2.如果参赛单位对运动员的成绩等方面有异议,须在该项目比赛结束后15分钟之内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二)不可申诉内容
根据国际滑联竞赛规则,裁判关于下列事项的决定均为最终决定,不得就此提出申诉(参见国际滑联总则第123条第4B款):
1.认定存在违反竞赛规则或ISU道德准则的判罚;
2.经核准后公告的无判罚的比赛结果。
十、保险和医疗
所有参赛单位相关人员必须自行或由其参赛单位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相关保险,方可参加赛前训练和比赛,保险期应覆盖整个赛事期间(从报到之日起至规定离开之日止)。如出现伤病,医疗费用由参赛单位或个人负担。
十一、反兴奋剂工作
本次赛事反兴奋剂工作参赛队须严格按照《冬季项目国内赛事参赛反兴奋剂规定》要求执行相关工作(详见附件1、2)。
十二、肖像权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赛事的运动员,自报名成功之日起,即同意赛事主办方、赛事组委会无偿使用包含本人形象的赛事集体肖像。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赛事及相关项目宣传推广、商业开发、赛事直播与转播等;使用方式包括自行使用、授权合作方使用。本授权为不可撤销授权。
十三、其他

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冬季项目国内赛事参赛反兴奋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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