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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赛季全国滑冰U系列中学校际联赛(短道速滑)

发布时间:2026-01-12 08:00阅读次数:
2025-2026赛季全国滑冰U系列中学校际联赛(短道速滑)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第一站 2025年9月18日至21日
地点:七台河市体育中心
第二站 2025年9月25日至28日
地点:七台河市体育中心
第三站 2025年12月18日至21日
地点:北京市冰上项目训练基地
第四站 2026年2月5日至8日
地点:郑州市奥体中心滑冰馆
二、比赛组别
(一)各组别年龄规定
A组(U15组):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出生
B组(U13组):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出生
C组(U11组):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出生
(二)运动员年龄确认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
三、比赛项目
(一)A组
男子:500米、1000米、1500米、5000米接力
女子: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接力
团体:男女混合团体2000米接力
(二)B组
男子:500米、1000米、3000米接力
女子:500米、1000米、3000米接力
团体:男女混合团体2000米接力
(三)C组
男子:3圈、500米
女子:3圈、500米
四、参赛单位
在中国滑冰协会注册的参赛单位。
五、参加办法
(一)符合《全国冬季项目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在中国滑冰协会官网完成注册。
(二)参赛人员需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三)各参赛单位每站比赛限报1支队伍参加各接力项目比赛,不得跨单位组队。男子和女子3000米接力项目,分别限报5名运动员;男女混合团体2000米接力项目,限报4名男运动员和4名女运动员,四站比赛各单位每支队伍总人数不允许超过8人。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2024版《国际滑联短道速滑竞赛规则》。
(二)各组别第一站各单项和接力项目第一轮比赛采用公开抽签进行分组。自第二站开始,各单项和接力项目第一轮比赛均按本赛季U系列联赛该项目累计积分排名进行分组,无排名者列后。
(三)U系列联赛采用国际滑联排名积分表。单项排名用于各站比赛首轮编排分组依据。(见附积分表及说明)
(四)比赛采用电动计时系统。
(五)竞赛日程详见各站赛事通知,赛前1天为官方训练时间。
(六)领队教练联席会议于赛前一天16时以后召开。
(七)本赛季U系列联赛共设四站比赛,比赛全部结束后,取最优三站单项积分之和进行单项积分排名,即:单项总积分排名。接力项目取最优三站积分之和进行接力项目总积分排名。
(八)运动员参赛时需穿戴防切割服并佩戴短道速滑专用护具,具体包括:头盔、护颈、护踝、防切割手套、护腿板。
(九)如运动员在比赛中,因违返规则规定被判罚黄牌或红牌,则按国际滑联短道速滑技术规则规定的相应条款处罚。
(十)对违反体育道德、赛风赛纪和兴奋剂等规定,依据《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反兴奋剂规则》等有关规定处理。
七、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单项前8名颁发证书,前3名颁发奖牌。
(二)接力项目前8名颁发证书,前3名颁发奖牌。
(三)如不足8人或8队(含)参赛,按比赛人/队数减一录取名次。
八、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须按照各站比赛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滑冰协会官网进行报名,并在正式比赛前3天18:00之前在网上进行参赛确认。未按时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本站比赛。
(二)各参赛单位和比赛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录像回放副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发令员等主要裁判最晚于赛前2天报到,其他裁判最晚于赛前1天报到。
(三)各参赛单位和运动员自行承担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技术官员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九、技术官员
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录像回放副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发令员,须具备国家级(含)以上裁判资质,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须具备一级(含)以上裁判资质,由承办单位推荐,并经主办单位确认。裁判员总数一般不超过35人,特殊情况不超过37人。
十、申诉
如果参赛单位对运动员的资格有异议,须于领队会前提出。如果参赛单位对运动员的成绩等方面有异议,须在该项目比赛结束后15分钟之内,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根据国际滑联技术规则第297、298条,国际滑联总则第123条第4B段,针对裁判长、发令员在任何比赛里依据技术规则关于犯规或无犯规的裁决,均不允许申诉。
十一、保险和医疗
所有参赛单位相关人员必须自行或由其参赛单位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相关保险,方可参加赛前训练和比赛,保险期应覆盖整个赛事期间(从报到之日起至规定离开之日止)。如出现伤病,医疗费用由参赛单位或个人负担。
十二、反兴奋剂工作
(一)严格遵守《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反兴奋剂规则》等反兴奋剂法规,严格审核参赛人员反兴奋剂背景,开展反兴奋剂教育准入。
(二)参赛运动员须在赛事组委会指定地点集中用餐,严禁在赛事期间外出就餐、点外卖、使用非赛事组委会提供的任何食品、饮品。参赛单位指定专人做好运动员食品安全管理。
(三)请参赛运动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查。
(四)其他反兴奋剂工作要求详见比赛通知。
十三、其他

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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