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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短道速滑项目公开组比赛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6 08:57阅读次数:


各参赛单位:

经批准,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以下简称“十四冬”)短道速滑项目公开组比赛,2024年215日至18日在内蒙古呼伦贝尔举行。为进一步做好赛事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日程

2024年2月13-14日 赛前官方训练

2024年2月15日     1500米1/4赛、500米预赛、1000米预赛

2024年2月16日     1500米半决赛、AB组决赛

                           混合团体2000米接力半决赛

                           混合团体2000米接力AB组决赛

2024年2月17日     500米1/4赛、半决赛、AB组决赛

                           女子3000米接力半决赛

                           男子5000米接力半决赛

2024年2月18日     1000米1/4赛、半决赛、AB组决赛

                           女子3000米接力AB组决赛

                           男子5000米接力AB组决赛

二、报名

(一)线上报名

符合“十四冬”竞赛规程总则要求的参赛单位,须根据获取的资格名额,进行网络报名。具体要求详见《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决赛报名工作的通知》(体竞字〔2023〕160 号)。

(二)资格审核

中国滑冰协会对系统中报送的运动员名单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将公布参赛人员名单。

(三)报项确认

各参赛队须于2024年2月13日16:00前,与编排记录长确认报名运动员的参赛报项。

三、报到和离会

(一)报到时间

1.技术官员:2024年2月11日

2.运动队: 2024年2月12日

(二)报到地点

1.技术官员:具体报到地点及接待联系人将在技术官员微信群中通知。

2.运动队:海拉尔赛区对口接待单位负责提供运动队接待服务。

(三)各参赛队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参赛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健康证明(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赛风赛纪责任书。

(四)离会

1.技术官员完成所有执裁任务后第二天离会。

2.运动员完成所有比赛(获奖运动员参加完本项目颁奖仪式)后第二天离会。

(五)费用

运动员及随队官员食宿、交通费用标准及缴费方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代表团通用政策》。

技术官员赛会期间的食宿费由组委会负担。技术官员差旅费、抵离交通、赛场到驻地交通由组委会负担。往返赛区乘坐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仅限飞机经济舱,动车、高铁二等座和火车硬卧。机票或火车票由组委会按以上标准统一购买。

四、赛前会议

(一)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大会

时间:2024年2月14日19:00

参会人员十四冬”短道速滑项目竞委会领导、工作人员,各参赛队全体人员(包括领队、教练员、辅助人员、运动员),技术官员。

(二)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时间:2024年2月14日20:00

参会人员:主要技术官员,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十四冬”短道速滑项目竞委会工作人员。

五、竞赛办法补充说明

(一)每轮1000米、1500米均设定最低时间标准(男子1500米:2分34秒;女子1500米:2分42秒;男子1000米:1分34秒;女子1000米:1分40秒)。如某轮次中某组第一名运动员,未达到最低时间标准,该组运动员将不具备晋级的条件。

(二)各项目进行A、B组决赛。名次排序参照冬奥会排名原则,即按照A组完成比赛顺序→A组未完赛(DNF)→B组完成比赛顺序→B组未完赛(DNF)→A组犯规(PEN)→A组未出发(DNS)→B组犯规(PEN)→B组未出发(DNS),予以名次奖励。

(三)获得各项目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或接力队,以及1名教练员,须规范穿着代表团或代表队领奖服和运动鞋参加颁奖仪式(须脱帽,不得披挂任何旗帜或标语)。

(四)运动员比赛服装和安全防护装备,依据规则规定和中国滑冰协会相关竞赛通知执行。各参赛队须在赛前,向中国滑冰协会完成比赛服装报备手续,并提供防切割服等级检测报告(三级及以上),附上由各参赛队主管部门盖章的防切割等级担保证明。赛前训练和比赛期间,如因装备产生的任何安全问题,由各参赛队自行负责。

(五)对违反体育道德、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恶意犯规(包括因严重犯规、粗野动作导致全队在“十四冬”青年组和公开组,累计获得2张黄牌或1张红牌等情况);组织、教唆、参与操纵比赛、消极比赛(包括恶意降速或变道,恶意阻挡,消极指挥等情况);不服从裁判判罚,指责、谩骂、攻击裁判员,干扰正常执裁;故意拖延比赛时间、闹赛罢赛、无故弃权、拒绝颁奖等扰乱赛场秩序;发表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兴奋剂违规等赛风赛纪和兴奋剂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以及廉洁自律和作风纪律要求;将由“十四冬”短道速滑竞赛委员会报经总局冬运中心审核,并报总局竞体司批准后,依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赛风赛纪工作的通知》顶格处理,视情节严重情况,可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该运动员、相关责任人和代表单位所有单项和接力项目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禁止4年内参加或举办全国性体育赛事、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六)比赛期间,除检录运动员外,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辅助人员,进入比赛馆内场(FOP),须持有辅助通行标识和身份卡;无内场(FOP)通行权限人员和非检录运动员,如需观赛,须前往指定看台有序就坐。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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